聯合報 記者尤聰光/台東縣報導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解約仲裁結果日前出爐,台東縣政府應支付6.29億元買回建築物。對於美麗灣原建物拆與不拆,地方環保團體意見不一,至今仍是燙手山芋。台東縣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長余明勳表示,縣府持開放態度,尊重各方意見,從中採取最大公約數來處理。
反反反行動聯盟、莿桐部落族人林淑玲說,從環境面、法律面或建物現況分析結果來看,拆掉建物才是有利方案,呼籲縣府拆除美麗灣建物,還原本來樣貌。
對於美麗灣原建物拆與不拆,地方環保團體意見不一,至今仍是燙手山芋。圖/記者尤聰光
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長李偉俊說,呼籲縣府態度強硬堅定,0.965公頃以外屬違建的部分應拆除,合法建物由公民監督。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組長蘇雅婷表示,拆除美麗灣所需經費,可仿效當年拆除柏林圍牆,募集財源。
美麗灣仲裁出爐,後續爭議未歇。監察院曾糾正台東縣政府,台東地檢署也接獲告發縣府官員,但查無不法。
台東地檢署檢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說,若有新證據或有人告發,檢方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