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為了活絡經濟,蔡政府積極制定新南向政策之際,泰國政府近期也重新制訂誘人的租稅政策,針對國際營運總部公司(IHC)、國際貿易公司(ITC)及融資中心(TC),提出公司所得稅率0至10%、外派員工個人所得稅率15%、免股利扣繳稅和免特別營業稅,以吸引外資赴泰投資,凡符合條件者均可適用新訂的租稅獎勵措施。
向外商招手,泰國政府拋出誘人租稅政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台商企業已有某些企業集團進入泰國投資一段時間,若台資企業集團內打算用既有的泰國據點來從事相關受獎勵的活動,可節省相關公司設立時程,但須注意的是,如果以既有公司從事相關活動,相關部門的利潤中心必須要能夠單獨設帳紀錄,且於申報所得稅時分別核算。
蘇宥人說,除上述由泰國稅局所主管的稅務優惠外,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也提供其他非稅的獎勵措施供投資人申請,例如,可100%外資投資、當地外派員工可免工作簽證及外資可持有土地等。BOI也針對製造活動和研究發展活動提供各式各樣的獎勵,包含8年免稅或5年減半、免股利扣繳稅、關稅和營業稅免稅及其他非稅的獎勵措施,都是相當誘人的租稅獎勵。
蘇宥人表示,本次泰國相關租稅優惠的修正,驗證了泰國政府企圖將當地產業鏈形態,由傳統低成本製造業地區,轉型邁向服務導向的經濟,並搭配泰國原本既已低廉的經商成本,使泰國成為跨國企業於價值鏈配置考量的新地區,對於台灣廠商擬南向發展,有不錯的誘因。
蘇宥人提醒有心想進入泰國發展的新進台商,在評估相關優惠適用之前,仍應優先考量是否能夠有相關商業營運實質的建置與支持,並避免以稅務導向的思考模式。畢竟租稅獎勵的適用,應該為合理商業營運的結果而非目的,企業在經營考量時,應避免陷入導果為因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