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
新北市政府制定「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於8月23日市政會議通過實施!未來社會住宅租金均應低於市價8折,並保障3成戶數供弱勢優先戶申請,租金可依弱勢條件酌減。此外,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1約2年、一般戶租期上限6年、優先戶得延長至12年,以強化對優先戶的優惠及照顧。
新北市城鄉局邱敬斌局長說,新北市是年輕的城市,來這裡打拚的大多是外地的青年朋友,因此「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除了明文規定設籍新北的民眾可申請外,更放寬條件讓在新北市就學、就業的青年們也能一同參加申請。
此外,「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將對於弱勢的保障戶數達到3成以上,是住宅法保障的3倍;除了租金應低於市價8折外,亦可依招租對象合理負擔公告更低的租金水準。
在租期部分1約2年,一般戶符合資格可續租2次,租期上限為6年、弱勢戶則可加長至12年,並訂定了弱勢因故需退租時的社福銜接制度,希望能全階段的幫助民眾安心居住。
邱敬斌說明,新北市推動社會住宅108年境內7,000戶計畫,自今年起將陸續完工,首例BOT三重青年社會住宅已從8月14日開始受理,其他社宅也將陸續開放申請,期許一步一腳印地建立完整的社會住宅體系,提供對民眾的居住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