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5126

夫妻贈不動產 難逃奢侈稅

#不動產 #奢侈稅 #中古 #國稅局 #夫妻 #租售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夫妻間贈與不動產,若持有未滿2年出售,小心被課奢侈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8)日表示,坊間常見夫妻誤解奢侈稅的排除條款,採贈與方式移轉自用住宅給配偶,但出售時須注意持有期間是否已超過2年,不然會被額外課徵「冤枉稅」。

夫妻間贈與不動產,出售時須注意持有期間是否已超過2年,否則會被課奢侈稅。(好房資料中心)

情人夫妻結婚 房貸購屋成家(大刊頭)

南區國稅局接到民眾來電詢問,配偶間相互贈與之財產,依法不課徵贈與稅,若將該受贈取得之不動產,在2年內簽約出售予他人,是否也不用課徵奢侈稅?國稅局官員說,奢侈稅希望藉由對短期交易的不動產案件課以重稅,來減少不當的房地產炒作情形,不過難免會傷及無辜,包括夫妻贈與房地產後出售、忘記或太晚遷入戶籍等情況,是民眾最常提出申訴的奢侈稅爭議案。

常有夫妻誤信代書建議,以為奢侈稅排除條款當中的「受遺贈取得」者,包括贈與取得的房地產,但夫妻之間贈與取得的不動產,仍屬於奢侈稅的課稅對象。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