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記者鄭舲/台北報導
為讓全國聘僱人員享有與勞工同等的退休福利,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核定,社工等政府或學校的聘僱人員,7月起可比照勞退條例,擁有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不再是離職時要一次領完離職儲金,且符合條件可領月退。
所謂的聘僱人員,是指機關學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晉用的人員,工作性質包括社工、學術機構研究員、職務代理人等,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目前政府機關與學校的聘僱人員在離職或退休時適用「離職儲金」制度,僅能將離職儲金一次領完,不能選擇領月退,且換工作時年資無法累積。
行政院新任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中央社)
Kolas Yotaka表示,為保障聘僱人員的退休生活,行政院長賴清德上月核定「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今年7月起機關學校的聘僱人員可選擇改採「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勞退制度,擁有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換工作時年資可以接續,且年資15年以上可領取月退休金。
Kolas說,今年7月1日仍在職的聘僱人員,可以「二選一」,選擇要使用離職儲金舊制或勞退新制;7月1日後到職者則無條件適用勞退新制,希望修正後讓這近3萬人享有更多彈性,也可讓聘僱人員勞動權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