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周永鴻質詢時指出,台灣民俗進行法事時,會用「帶路鴨」和「開光雞」,他接獲民眾反映,崇德殯儀館旁水溝,有儀式後被丟棄的活雞鴨,因被視為不祥。他要求民政局與農業局動保處合作,事先登記並追蹤雞鴨去向,棄養即開罰,應尊重生命。
市長盧秀燕表示,她有看過這樣的儀式,宗教儀式可以與時俱進,如祭孔後從拔牛毛的智慧毛,改直接送智慧毛,她會請民政局及農業局討論如何因應。
台中市議員周永鴻表示,請關注「帶路鴨」、「開光雞」的生命。記者陳秋雲/攝影
周永鴻表示,「帶路鴨」是一年內有兩位親人往生,取一隻鴨子作法事,讓鴨子承擔煞氣,民間稱「祭三喪」法事,或稱為「祭空棺」、「祭草人」。「開光雞」則是開光儀式中,取白雞從雞冠取血為神明開光。
周永鴻指出,「帶路鴨」、「開光雞」習俗雖逐漸減少,但鄉村地區仍會進行。法事後雞鴨多被棄養,他也接到民眾通報,看到這類雞鴨趴趴走。
周永鴻說,新北市去年7月起為解決「帶路鴨」、「開光雞」推出三措施,一是舉辦法事若有雞鴨,得先填寫活禽動物登記表,藉此掌握動物,二是加強向喪家和殯葬業者宣導動保法規與罰則,三是鼓勵民眾檢舉棄養動物行為,如檢舉屬實檢舉民眾可以獲得50%檢舉獎金。
周永鴻認為,每條生命都該被尊重「帶路鴨」、「開光雞」被用來進行儀式,他建議民政局和農業局要求業者或廟宇用家禽舉辦儀式,應登記,確保雞鴨不被棄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