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國內銀行的「清呆卡潮」登場,信用卡持卡人只要超過一年未刷卡或開卡將會被停卡。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3日表示,將找大型發卡銀行開會討論,了解業者是否在卅天前通知民眾要停卡,以及業者在「清卡」時,對於持卡人的紅利點數是否有作妥適的安排,釐清相關時程與作法是否完整保障民眾的權益。
國內多家銀行近一個月來陸續寄發信用卡權益變更通知,其中包括中信、永豐、台新、玉山、第一、渣打、凱基、兆豐等多家發卡行,已通知持卡人若信用卡經核卡之後超過一年未使用,銀行將直接停卡,一方面節省銀行管理「呆卡」的成本,另一方面也避免成為詐團利用的新工具。不過,銀行在清卡時,持卡人先前累積的紅利點數到底何去何從,以及持卡人是否確實收到通知將被「清卡」,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立委林楚茵13日在立法院財委會關注清卡機制的配套作業是否完善;她指出,目前金管會的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銀行在相關權益或優惠變動前六十天要通知持卡人,但在正式停卡之前是否要再行通知;此外,停卡後,信用卡的紅利、回饋金、里程數等累點是否就全部歸零,持卡人的信用評等是否也會因此受到影響?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目前的確未明文規定停卡之前最晚何時要通知持卡人,因此仍回歸各銀行的契約規定;若以業界普遍作法來看,多半是在停卡之前卅天通知。至於紅利積點是否會一併被取消,莊琇媛說,會向銀行進一步了解。
據了解,目前各銀行作法不一,但多半會要求持卡人在清卡之前,就要用掉全部的紅利點數,否則清卡時就一切「歸零」。林楚茵指出,當愈來愈多銀行加入清卡行列之後,金管會應該提出統一規範,以免持卡人權益受傷害。
莊琇媛也說,銀行業者清卡主要是基於資本適足率的考量,並不會影響到卡戶的信用評等。業者指出,一旦給予信用卡額度之後,即使卡戶未動用,但這已計入銀行的風險性資產的計算,因此呆卡等於白白浪費銀行的資本適足率,清卡可改善此一現象。
黃天牧則表示,金管會將研擬清卡機制是否應法制化,將在兩周內找幾家較大的發卡銀行,了解清卡配套情況,確認清卡動作、時程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