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之前接獲檢舉,指汐止區水源路二段區域有建商私自設置管線橋;經過新北市府查證與會勘,證實建商已違反區域計畫法與侵占國有地,新北地政局也對建商開罰6萬元。新北市工務局表示,這樣的案子其實不多見,尤其在市區與都會區通常不會發生,在較偏遠區域則較麻煩、且有可能會有些爭議。
工務局表示,該案建商擅自搭設管線橋跨越汐止康誥坑溪,除了未依法向河川主管機關農業局申請核准施作鐵橋,更涉及占用國有財產署土地,目前此違規管線橋已經拆除。
建商在汐止水源路二段侵占國有地違規搭管線橋,已經拆除。圖/新北市政府
該管線橋是建商為了傳輸水、電、瓦斯、電信及汙水而設置;工務局表示,在違規管線橋拆除後,建商後續須再向台電、自來水公司等相關單位申請,規劃如何合法的將水電、瓦斯等接至建案。
工務局表示,通常在市區與都會區,因為水電相關管線鋪設都較密集,在市區的建案多比較好銜接管線、較好處理;若是建案在比較偏郊區域,則可能須再重新接管線、向相關單位申請,若管線經過私人土地,必須與地主協調,不然可能會產生爭議。
此案管線橋設置於非都市計畫土地的交通用地,經市政府認定未依法作交通用地容許的「交通設施」、「公用事業設施」使用,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