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意涵/台北報導
過去人行陸橋不曾見到商業廣告身影,北市府考量商業行動活絡,並增加市庫收入,未來在不影響公共安全、交通衝擊,配合都市景觀設計、民眾感觀、景觀融合及人潮動線前提下,放寬設置商業性廣告,首先將於信義計畫區試辦挑選6處11座位於徒步區上方的人行陸橋試辦,例如信義區威秀影城。
配合都市景觀設計,北市府放寬設置商業性廣告。(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台北市人行陸橋過去全面禁止設置商業廣告,只有政令宣導、公益性廣告及臨時性的競選廣告才可「爬上」天橋。
因應現今都市商業活動發展需求,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修正「台北市人行陸橋及地下道都市設計準則」部分條文案,在不影響公共安全、交通衝擊,配合都市設計景觀、民眾感觀、景觀融合及與人潮動線前提下,放寬設置商業性廣告,同時還可增加市庫收入,昨天於市政會議上通過。
人行陸橋權管單位為台北市新工處,官員表示,目前先挑選信義計畫區6處11座位於徒步區上方的人行陸橋試辦,例如威秀影城之間的空橋、往松高路方向的香榭大道空橋等。
官員說,租金方案尚未研議出爐,但預計會依廣告面積大小計算租金,若信義計畫區辦理成效良好,再逐步開放其他區域,不過,人行陸橋下方若為車輛通行,則依然不得設置商業廣告,以維安全。
台北市現有75座人行陸橋,都發局都市設計科長羅文明說,本次僅放寬商業區或臨商業區天橋可設置商業廣告,廣告物大小已不超過欄杆為主,另天橋上的交通管制設置物也不能遮蔽,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取得廣告物設置取可後,才可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