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素玲/綜合報導
主計總處4月底公布2021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前百分之20最有錢的家庭每戶家庭財富約為5133萬元,最後百分之20的家庭每戶家庭財富約77萬元,印證貧富差距的確拉大;不止如此,家庭消費差距也擴大,高所得家庭生活消費支出占總所得不到5成,但低所得家庭錢都花在生活必要開銷,消費支出占比高達8成3,同一個台灣,有錢人與窮人有如生活在兩個不同世界。
首先,就高、低所得家庭花在食衣住行固定消費支出來看,前百分之20的家庭,消費占總所得的百分之48.5;但後面百分之20的家庭,消費占總所得百分之82.4。
再來,高、低所得家庭消費細項也相當不同。前百分之20的家庭中,以住宅水電等支出最高,占比約百分之22,第二大支出卻是醫療保健,占比高達百分之18,可見有錢人特別在意健康照顧與購買相關保健食品,第三大支出就是外出享用美食及旅遊,占比百分之14。
後百分之20的家庭支出,同樣是住宅(含房租)水電支出占比最高,光是這項支出的占比就百分之31.4,第二大生活費用就是食品採買,占近百分之20,亦即食與住的需求就占半數日常生活開銷,醫療保健占比也有百分之18.2。
因此,後百分之20家庭的其他非必要消費就得撙節,例如餐廳旅遊(含外食)支出占比約百分之10,教育費用平均只有2167元,只占整體消費支出百分之0.5,與前百分之20家庭教育支出占比百分之4.2相比,差距很大。
低所得家庭8成以上收入得花在日常生活,也成為持續三年多的高物價最大受害者。
近幾年高通膨,外食及房租漲勢未歇。外食費用連續兩年多的年增率高於百分之4,房租更是從近年以來,幾乎每月年增率都高於百分之2,如果低所得家庭租屋,面對物價漲、房租也漲,生活苦不堪言。
不管財富多寡,住宅支出都占所有家庭支出相當高的占比,中央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吳大任指出,即使自有房屋還是會設算租金,對有錢人生活影響有限,但對年輕人及低所得家庭影響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