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新制房屋稅上路後,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與全數累進課稅,六都最高稅率攀升至4.8%。若房屋長期空置未有效利用,房屋稅負擔將大幅增加。不過,房東若將房屋出租並依法申報所得,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成為公益出租人,稅率最低可降至1.2%。以課稅現值100萬元的房屋計算,每年房屋稅最多可相差2.6萬元,成為房東降低持有成本的重要關鍵。
房屋空置要繳多少稅?房東如何申報才能享有最低1.2%優惠稅率?
針對多數屋主最關心的稅率計算與申請條件,台中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採取嚴格的差別稅率機制,首先只要是空置未利用,六都持有2戶以內為3.2%、3至4戶為3.8%、5至6戶為4.2%,7戶以上高達 4.8%,若要順利降低持有成本,關鍵在於掌握出租身分與稅務申報的時間節點,像是欲適用一般出租優惠稅率,最遲須於當年3月22日前提出申請,並於5月綜合所得稅如實申報。

至於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者,稅務局指出持有4戶以內降為1.5%、5至6戶為 2%、7戶以上為2.4%。但只要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成為公益出租人,稅率一律降至最低 1.2%。新竹市長高虹安還特地在新聞稿中形容,房東若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人,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後,不僅不會增加稅負,反而能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及綜合所得稅等三稅優惠,有助降低房屋持有成本。
台中稅務局以持有3戶非自住房屋為例,一戶課稅現值100萬元的房子,空置時每年稅金高達3.8萬元;但只要在當年3/22前向稅務局申請,合法出租並申報所得,稅率就從3.8%降至1.5%,每年房屋稅降為1.5萬元,省下23,000 元;接下來若是進一步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稅率可降至1.2%,每年房屋稅只要1.2萬元,與房屋空置相比,一年可少繳2.6萬元。
而且台中稅務局也強調,各縣市政府完成租金補貼資格審查後,會主動將符合資格名冊通報稅捐稽徵機關,由稽徵機關逕行按1.2%優惠稅率核定,房東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不過公益出租人,是指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承租人,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所以稅務局表示,租約上的「出租人」必須與「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為同一人,有一些案例,被發現是由親屬代為簽約,一旦出租人與納稅義務人身分不一致,即無法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也將無法適用相關租稅優惠。
●常見問題 FAQ
Q1:想適用「一般出租」的優惠稅率,最晚要在什麼時候提出申請?
A1:最遲須在當年的 3 月 22 日前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才能適用當年期的房屋稅優惠,並須於 5 月報稅時如實申報租賃所得。
Q2:將房屋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需要自己向稅務局申請房屋稅優惠嗎?
A2:不需要。符合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資格的房屋,稅務局會直接根據主管機關通報的資料進行自動核定,民眾免另行申請。
Q3:房屋空置與轉為社宅包租代管,一年房屋稅最多可以差多少?
A3:以課稅現值 100 萬元的房屋為例,長期空置最高課徵 3.8%(3.8萬元),轉社宅降至 1.2%(1.2萬元),一年最多可節省 2.6 萬元房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