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彰化縣政府今年3月認定台化彰化廠為「特殊工業區」,必須要設置多處監測站及隔離綠帶,台化不服,向環保署訴願。環保署訴願會昨(7)日審查後駁回,亦即環保署認定台化彰化廠區為「特殊工業區」。
彰化縣政府今年3月認定台化彰化廠為「特殊工業區」,須設置多處監測站及隔離綠帶(記者林敬家/攝影)
台化彰化廠與彰化縣府的爭議除了三座鍋爐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外,環保署昨日審查台化「特殊工業區」案訴願,被視為台化與彰化縣府和環保署攻防的第一戰。
台化主張,符合特殊性工業區的廠房面積未達四分之一,而非彰化縣環保局鎖定以場地面積計算。環保署訴願委員則認為,若製程具有上下游關係者,應以整體製程判定是否屬於特殊性工業,不應逕予切割,規避管制,因此認定台化彰化廠符合特殊性工業的要件,駁回台化訴願。
環保署主秘謝燕儒會後強調,台化是既有的舊工業區,當年申設時並未有隔離綠帶的規劃,可按當時的規定,不必做隔離綠帶。但須設置11座空氣品質監測站,包括所在的彰化市一站,緊鄰的和美鎮、秀水鄉、花壇鄉、芬園鄉、大肚區及烏日區設置七站,另再設四站,監測100多種空氣汙染物。
他也表示,台化若不服訴願被駁回,可在收到該署訴願會公文起二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若台化未完成空品監測站,依空汙法可按日處罰50至500萬,未限期改善,可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