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昭月/ 高雄報導
高雄美濃地區自78年進行第1期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以來,許多私有地雖解編,卻遲遲未能開發,引發民怨,高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30日再進行專案通盤檢討,通過審議6處附帶條件整體發開發區通盤檢討案,並決議釋出3公頃住宅用地,透過土地活化利用,預估可為市庫省下3.5億元的土地徵收支出,帶動地方發展。
高市都委會30日審議通過美濃都市計畫原「市一」等6處附帶條件地區專案通盤檢討案,將透過市地重劃開發方式取得1.22公頃公設地,預估為市庫省下約3.5億元的土地徵收支出,並可提供約3公頃住宅區土地活絡地方發展。
高市都委會通過美濃6處附帶條件整體發開發區專案檢討,將採土地重劃方式進行開發,帶動地方發展。圖/高市都發局提供
兼任高市都委會主任委員的副市長林欽榮表示,美濃地區第1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以來,許多私有地雖從公共設施用地解編,卻遲未開發,影響私有地主權益,市府主動針對6處附帶條件地區進行專案通盤檢討,搭配市地重劃,可同時完成公共設施興闢,並提供住宅區土地。
林欽榮說,以往附帶條件地區多半受限於周邊計畫道路未開闢,缺乏交通串聯功能,導致開發誘因較低。這次通盤檢討,將周邊計畫道路一併納入開發範圍,透過重劃方式解決未來發展住宅的用地需求,同時可開闢重劃區內的道路、公園及綠地,有助形塑優質環境。
都市計畫發展局長楊欽富說,本案屬於早期公保地解編,經與地政局評估重劃開發的可行性後,調整公共設施配置並納入周邊道路,未來重劃完成後,生活機能更優成長,房價增值空間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