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金融業者請用心妥善保管好客戶資料,不然小心被金管會處罰。金管會昨天(9/10)發布,依銀行法對台北富邦銀行給予糾正處分,主因該行有行員將已下載客戶資料的筆記型電腦攜帶外出,結果還把電腦弄丟。但看在北富銀主動陳報,金管會決議只核處「糾正」。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北富銀個金客群經營處有行員,將該行配發且已下載客戶資料的筆記型電腦攜帶外出後遺失。金管會表示,此舉代表北富銀,針對行員筆記型電腦攜出行外控管程序未盡完備,且針對客戶個人資料檔案下載填報與覆核機制也有欠妥適等兩項缺失,已有礙該行健全經營之虞。
台北富邦銀行個金客群經營處有行員,將該行配發且已下載客戶資料的筆記型電腦攜帶外出後遺失。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孫中英攝影
但銀行局表示,經考量本案是北富銀主動陳報,並已就缺失事項為適當處置,因此,決定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不過,北富銀不是第一次因為未妥善保管客戶資料被金管會處罰 。根據銀行局在2年前、2016年9月12日發文,北富銀因為辦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戶作業及客戶財務資料審核作業有缺失,遭金管會處分。
當年北富銀被金管會列出的3項疏失中,有一項就是,北富銀對發生TRF交易糾紛客戶的交易與聯繫紀錄資料未妥善保管,導致相關資料遭毀損,還造成金管會檢查局派員檢查期間,北富銀未能如期配合提供資料,且在檢查期間所提供資料,也不完整。
金管會表示,此舉顯示北富銀並未確實建立重要資料保存程序,相關內部控制已有疏失,不過,當時金管會針對這項缺失,也是核處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