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新北市首創推動容積移轉協審機制,透過由公會、業界之都市計畫技師協助審查方式,除結合業界經驗,亦加速容積移轉申請程序,加快達成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保障地主權利、維護具保存價值建物、改善都市環境及促進都市更新等目的。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目前已完成協審廠商之招商,並預計於4月底啟動協審,後續將透過推動協審制度進一步強化容積移轉辦理效率,並於執行過程持續與業界交流執行經驗與辦理相關研究,以做為未來精進容積移轉相關規定之參考依據。本市透過整體容積轉移制度之精進,將可達成加速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保障被限制發展之地主權益、有效維護具保存價值之建物及改善都市環境暨促進都市更新等目的。
容積移轉協審制度將有效縮短審查時間。/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供
新北市自106年施行「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案件申請作業規範」、「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等規定,至今已近2年。每年平均皆有150件之核准容積移轉案件,可謂全國之首,而其中不乏有都更、危險老屋重建之案件,顯現容積移轉為帶動本市再發展、活絡地方建設的重要業務之一。
目前容積移轉案件申請案審核時間最快約需60日,為精進且加速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落實簡政便民之政策方向,並強化與公會、業界之溝通合作,新北市首創推動容積移轉協審機制,該機制對於民眾而言,於申請程序上並無差異。惟案件受理後之審查作業,目前係由府內機關執行,執行協審制度後,將透過於審查過程中由公會、業界之都市計畫技師協助審查相關書面資料之方式,結合業界經驗,提供專業技術諮詢服務、同時縮短審查時間加強行政作業之效能,預計可節省約10日左右之審核時間,同時透過舉辦教育訓練與研討會議、宣導,以廣泛宣傳本市相關容積移轉最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