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隨著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已經變成一本萬利的「飆股」,近期許多桃園航空城的土地投資客,正轉向宜蘭高鐵特定區周邊尋找標的。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最近收到廣告單,是遠從桃園市寄出的,鎖定宜蘭高鐵特定區「現金買農地」,似乎卡位到區段徵收,接下來就僅僅是等待的時間成本了。
陳碧源提到,買方想找宜蘭高鐵「徵收地」,但一般人一定會想,「都要被徵收了,為什麼還要買呢?」因為這不是真正的「徵收」而是一種開發模式,叫做「區段徵收」。

舉例來說,假設你是地主,政府先用徵收方式,把你原本的土地收走,但是沒有付你錢,到時候政府把土地做用途、使用強度的變更,讓原先低強度價值的土地,變成高強度價值的土地,再分回給你。
分給地主後,政府則會拿多出來的土地,做建設規劃。
地主為什麼要同意呢?陳碧源解釋,因為通常政府在價值轉換的過程中,設定了一個政府分回的上限,也不考慮發展權利金這件事,從而讓地主縱使犧牲一點土地面積,但是分回土地的價值單價,卻是高於原先土地價值,從而產生套利的空間。
例如,原先地主擁有1,000坪的農地,1坪大概2萬元,這樣它的價值就是2,000萬元,但是附近的建地大概1坪10萬元。
不是單純徵收 「抵價地」機制才是關鍵
然後政府會說,我們來個區域開發計畫。例如宜蘭高鐵特定區開發計畫,用「區段徵收」方式無償獲得政府要的車站、軌道及必要設施,然後畫大一點,也讓地主可以把土地換到附近的地,來抵銷政府跟他拿地的錢,這個地,法規上叫做「抵價地」。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39條第2項的規定:「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
所以政府發還給地主的抵價地的面積比例,原則上要在40%到50%,如果農地曾經做過農地重劃的話,發還給地主的抵價地的面積比例,原則上要在45%到50%。
1000坪農地發回後剩400坪 地主為何甘願配合?
也就是,地主本來1,000坪的農地變成建地後,如果政府收只願意發還給他40%,也就是400坪土地(=1,000*40%)的話,但是土地從每坪2萬元的農地,變成每坪10萬元的建地,所以它的價值從原先的2,000萬元變成4,000萬元(=10萬元*400坪)。
如果政府可以讓地主分回的比例越高,點石成金的倍數越大。
因此,往往當一個地方說要區段徵收時,大多地主是歡天喜地的,甚至旁邊的地主還吵著要納入。不開心的,則是土地面積太小,發不回土地的人,或者只有建物而沒有土地的人,因為政府對於區段徵收的建物、土地的現金補償,對所有權人來說,都會認為是偏低的。
一本萬利,剩下來只是等待的時間成本。
於是在桃園航空城賺到錢的人、建商,在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有賺到錢的人,往往食髓知味,就跟大家炒股買到飆股賺到錢時一樣,會再找下一個飆股,之前桃園航空城、竹科、中科、路竹科,現在又換到了宜蘭來;同時,地方上各路人馬,也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點石成金背後 套利空間與制度爭議浮現
但是要如何點石成金呢?陳碧源說,追根究柢就是在於價值認定上,政府或土地法對於抵價地,沒有依照發展權歸公,讓國家先抽頭一次,也沒有確實就個案用土地價值,而是在法條上設了一個面積比例,美其名是保障地主的權益,究其實則是增加套利空間,也添增逐利或尋租的空間,特別是先知道哪裡準備要劃進來,這就是「資訊財」了。
不過,陳碧源也點出,並不喜歡政府用這種方式做土地開發,因為所需建設土地面積,和後來區段徵收土地面積的關聯性、合理性、必要性,到底是什麼?甚至也要留意土地變更後,反而土地使用效益更差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