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個人稅改徵求意見稿日前出爐,「坐月子條款」獲保留,但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仍需關注後續配套,如所謂備案的要求、五年累計是否溯及既往或是自2019年起算等問題,仍需進一步釐清。
在中國大陸新版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草案中,只要一年內在中國大陸居留滿183天,就成為稅務居民,而連續五年為中國大陸稅務居民者,不僅大陸境內所得要課稅,境外所得也逃不過。
中國大陸個人稅改徵求意見稿日前出爐,「坐月子條款」獲保留,但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仍需關注後續配套。 本報系資料庫
而依據日前公布的草案徵求意見稿,「坐月子條款」確定保留,即使台商在中國大陸連續滿五年成為稅務居民,只要期間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來源於大陸境外的所得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只就境內所得課稅,台商暫時可鬆口氣。
不過安永稅務服務部營運長劉惠雯指出,值得注意的是,申請適用坐月子條款、享境外所得免稅待遇的納稅人,過去需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現在修訂為「備案」,個人與企業後續必須關注,所謂備案的具體要求,才能確保自己能夠享用坐月子條款。
此外,劉惠雯也提醒,新舊稅法銜接上,五年的期間是累計計算,或是自2019年開始重新計算,也是關注重點。她舉例,例如許多台商會利用農曆春節前後回台,如果出入境日跨越年度,分別在2018年及2019年,是否符合坐月子條款認定?都還需進一步確認。
劉惠雯進一步表示,公布的徵求意見稿中,後續還有許多關注重點。
例如,年終獎優惠計稅、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稅優惠計稅是否會取消?或是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在境內居住天數不同的情況下,個稅如何計算?若在中國大陸居住滿183天成為稅收居民,則可適用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