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698

注意!月薪20萬以上 主管職擬納責任制

#政策 #勞動部 #月薪 #主管職

中國時報 記者王思慧/台北報導

美國商會日前透過國發會申請提案「一定薪資條件的監督管理人員」納入責任制,原本勞動部對於監督管理人員的定義及範圍不明,持保留態度,不過勞動部昨(3日)證實,擬定月薪20萬元以上主管納入責任制,且所有行業皆適用,這也是首例以薪資做為責任制門檻。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勞動部這樣是「多此一舉」,高薪主管可以用民法委任關係,而不是納入責任制,雇主可能會用長工時對待,對這些高階主管不公平。另外,勞動部應該要檢討勞基法第84條,而不是後門一開就讓勞動條件無法得到保障,讓過勞死的案例層出不窮。

勞動部昨(3日)證實擬定月薪20萬元以上主管納入責任制,且所有行業皆適用,這也是首例以薪資做為責任制門檻。(中時資料照)

勞工。(中時資料照)

美國商會、歐洲商會透過國發會向勞動部提案,建議將「一定薪資條件的監督管理人員」納入《勞基法》第84之1條(俗稱責任制)適用。

勞動部預計下周二預告10天,聽取各界意見彙整後提報法規會,通過才公告實施。依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全台經常性薪資平均20萬元以上的高階主管約有3000人,大多是金融及保險業、醫療保健服務業等;若包含加班費、獎金等,則約有2萬7千多名高階主管月收入20萬。

目前根據勞基法第84條之一只有67種納入責任制,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員、房仲人員、廣告企劃人員、保全業、空勤組員等,而且必須簽署書面約定,並報請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備。其中並不包括科技業,但已經被濫用到電子業等各種職業,導致過勞死事件頻傳。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