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聰/高雄報導
以往高雄街頭隨處可見的房仲小廣告,在強力取締、開罰下逐漸減少,高市環保局再加強管制力道,修正「廣告物管理辦法」,取消過去嚴格規定,提高廠商申請設置廣告物意願,以納管代替取締,盼藉此徹底杜絕街頭雜亂廣告傳單景象。
高市環保局加強稽查,街頭違規房屋租賃買賣小廣告最近已逐漸減少(高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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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環保局對抗街頭小廣告,2014年起強制執行斷話6個月處分,去年起更將違規業者移送地政局,依《不動產經濟管理條例》重罰,果然奏效,違規廣告舉發件數,從2014年每月平均1204件,減少到目前每月99件。
環保局分析,建案較多的鳳山、仁武、鼓山區,張貼或懸掛違法廣告物的數量也相對較多,雖然重罰下發揮警示效果,但房仲業者也透過公會,多次向環保局表達廣告需求,盼公部門協助提供合法宣傳管道。
環保局稽查科長馬振耀表示,高雄其實訂有「高雄市張貼及插設懸掛廣告物管理辦法」,但現行規定相當嚴謹,包括廣告物長、寬、高均有管控,業者綁手綁腳之下,往往不願意申請,反而造成違規廣告物橫行。他指出,環保局已提出修正辦法,月底送市政會議通過後即可實施,新辦法簡化廣告板欄的設置申請條件,以不影響公共安全、交通安全,能兼具市容美觀者,均會盡速核准設置,鼓勵相關業者以合法方式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