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劉明岩/彰化報導
政府推動綠能發展,經濟部能源局在彰化縣大城鄉規畫339公頃光電示範區。彰縣府持保留態度。縣府強調,能源局自己畫專區、辦說明會,都沒經過縣府,將依相關規範審查,樂見中央推動綠能,但希望多與地方溝通和完整政策規畫。
台灣光電發展從南到北發展,由屏東、高雄到台南、雲嘉,衍生產業、環保問題,因牽涉龐大利益衍生治安事件。彰化縣府收到300多件申請案件,因分散在各鄉鎮,縣府怕阻斷農水路、不利農漁生產持反對意見。
經濟部能源局轉而在彰化大城規畫光電示範區,在台17線以西、大城魚寮溪以南,規畫339公頃專區,南北各遴選1家開發商,專區距離聚落15公尺,並擬訂回饋計畫,整合農民與已綁約的業者。能源局2月中旬已在大城鄉全安宮舉辦說明會,地方意見分歧。
縣府表示,畫入大城光電區的土地都屬於良田,縣府申請設立二林精密機械園區,中央說是良田拖了3年多,現在推動大城光電專區,卻把好的農地拿來蓋光電板,到底標準在哪裡?
縣府表示,能源局自己畫專區、開說明會,沒經過彰化縣政府,相關設置計畫將請農業處依規定審查,希望能源局多聽地方意見,再擬定完整對策。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良田與非良田是相對的,農委會評估這個區塊適合做光電,將積極與地方溝通;反對者聲量雖大,僅占少數,將到各村舉辦座談會,與村民深度交流,尊重地主意願,不想參與種電者可維持現況。
不過,大城鄉前鄉長蔡鴻禧、前鄉代會主席王宏銘曾向綠能廠商索賄,分別被判4年5月、12年定讞,成為推動大城光電區的「隱形障礙」;地方擔心缺乏公正第三方仲裁人、農民拚不過光電業者和地方「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