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
110年因應疫情實施「擴大急難紓困計畫」,全國核定88多萬件申請,共發出165億元。審計部查核發現,為加速發放急難紓困金而簡化資格審認作業,結果有25萬人明明經濟條件惡化,去年領取紓困金額卻比規定得請領金額還少,還有1237名符合資格的弱勢民眾沒來申請也沒人通知;另一方面,有6188名個案不符紓困資格,卻共領走9458萬餘元。
審計部指出,110年為了盡速發出急難紓困,有31.8萬符合資格的民眾,衛福部並未重新調查其財稅資料,直接比照109年的核定金額發放紓困金。結果這31.8萬人有78%,相當於25萬人,在110年經濟條件比109年更差,得領金額理論上應比109年多,卻因比照109年,導致實領金額較低。
審計部也發現,疫情期間失業退出勞保並加入國民年金保險,且符合低收、中低收的弱勢民眾有2730人,但其中1237人沒有提出紓困申請,相關單位也沒有主動協助取得適切救助。
根據衛福部提供110年度急難紓困金發放名冊,審計部比對其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身分,結果發現,有6188件個案於具有上述社會保險身分或於申請日前已死亡、戶籍已遷出,明顯不符合紓困金發放資格,仍核發紓困金共計9458萬餘元。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表示,往年急難紓困一年才1.5萬件,去年因疫情嚴重辦理擴大紓困,申請案暴增到超過100萬件。加上行政院希望盡速發放紓困金,因此110年擴大紓困計畫明定「109年已獲核定本部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依109年核定金額發給」,沒有要求公務人員去再次比對其財稅資料,「不能說『少發』,110年計畫就是如此規定,衛福部只是依計畫辦理。」
蘇昭如表示,當時同仁連日不眠不休,才能在短短幾天內才處理完100多萬件申請,核發88萬多件紓困金。現在審計部發現其中有1000多人是弱勢,但公務機關沒有通知到他,衛福部會收下這個意見,未來辦類似計畫再想辦法通知。擴大紓困計畫己於去年6月底結束,現在仍有困難的民眾,可申請低收或中低收的常態社會福利補助,有急難事由者,則可申請一般紓困。
至於6188件個案溢領9458萬餘元的部分,蘇昭如說,審計部有將名單分兩批提供給衛福部,有些款項已經追回,有些還在請公所比對,確認是否真的有溢領。經確認後,衛福部會一一就個案事實去認定處理方式,針對確實有經濟困難的個案,會允許分期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