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
內政部推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邁入第4年,新竹縣今年1月至今已核准竹東、湖口2件,另有3件正審議中,也成立「危老輔導團」協助推動老舊危宅重建。
縣府產發處指出,危老重建計畫申請期限到2027年5月31日,適用對象為都市計畫範圍內非文化局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的合法建物,且符合所規範危險、老舊建築物條件者,如屋齡達30年以上、經建築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拆除或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者等為要件。
湖口鄉興湖段申請第一波重建的危老建物。 圖/縣府提供
民眾要申請危老重建,需先確認適用危老條例的規定,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後,起造人向縣府申請重建計畫核准並申請建造執照,領得使用執照後還需申請減徵地價稅、房屋稅。除網路資訊,縣府產發處正同步印製宣導折頁,協助民眾透過多元管道了解危老重建申請方式。
產發處表示,都市更新行政程序冗長、基地面積須達一定規模、整合相對困難,危老重建程序相對簡便、僅需單棟建築的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100%同意即可申請,並有多項容積獎勵、稅賦減免等配套措施,對符合資格者為一大利多。
工務處爭取營建署660萬元經費執行「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補助結構物安全性能評估計畫」,初評補助名額180件,詳評6件,歡迎民眾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