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前新光三越百貨樓管黃志峯,聲稱有管道可低價買進3C產品,詐騙櫃姐、親友出借信用卡投資,再利用百貨公司周年慶消費滿額贈禮券活動機會,大賺刷卡折扣暴利外,還詐稱是蘋果電腦盤商、軍火商行騙得手1.4億多元。台北地院昨依詐欺、侵占等40罪,重判黃22年徒刑,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多元。
黃所犯刑度從7月到4年8月不等,因他犯後否認犯罪,1名到庭聽判的被害3C廠商,得知他「判刑比殺人犯還重」,不禁拍手叫好。同案被告法雅客採購副理徐意騰,依背信罪判刑10月,緩刑2年;黃的女友陳品瑜則被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
新光三越百貨。(中時資料照)
判決指出,2016年至2018年4月間,黃男利用新光三越周年慶消費滿額送禮券,或年終「卡利High」活動,向各分館內販售蘋果電腦3C商品的法雅客等門市,購買較低價的蘋果商品轉售,賺取價差。
2016下半年後,黃因生活奢侈又大量簽注運彩,造成鉅額虧損,為彌補虧空,冒充蘋果電腦盤商、貿易商,甚至是軍火商,取信徐意騰等廠商後,以「先取貨,後付款」手法,詐得大量蘋果商品,旋即避不見面。另陸續向櫃姐、親友騙取大量金錢或信用卡消費款,害被害人損失1億4343萬元。
合議庭認為黃犯後未賠償多數被害人,審理中始終否認犯行,還試圖以不合理辯詞誤導審判、脫免罪責;更反指多位被害人是侵害他權利的加害者,甚至試圖以要還錢誤導被害人簽署和解書,重判黃2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