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台中捷運昨遭興富發建案掉落的吊臂入侵軌道撞上,釀1死10傷慘劇。勞動部職安署今表示,初步檢查發現,塔吊操作人員均具有技術士合格證,但該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未於現場指揮監督作業,因此,除原依塔吊操作不當勒令停工、裁罰30萬元處分外,再增罰作業主管未在場指揮監督30萬元及承攬管理不當15萬元。
職安署表示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路上建築工地昨拆除固定式起重機(塔吊)時,不慎造成吊臂掉落砸中捷運列車肇災,外界稱該塔吊合格證檢查疑逾2年,經查證,該塔吊於2020年11月3日竣工檢查合格後,並分別於2021年11月1日及2022年10月31日定期檢查合格,合格證有效日期至2023年11月2日為止,目前尚未逾有效日期。
針對外界質疑該塔吊操作人員是否有技士證、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現場指揮監督勞工拆除塔吊等,職安署表示,災害發生第一時間即指派人員到場積極檢查,初步發現塔吊操作人員均具有技術士合格證,但該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未於現場指揮監督作業,因此,除原依塔吊操作不當勒令停工及裁罰30萬元處分外,再增罰作業主管未在場指揮監督30萬元及承攬管理不當15萬元。
另有關外界質疑肇災營造廠齊裕營造公司5年7件職災,為什麼之前不全面檢查?職安署解釋,之前已列管該公司承造工地,各勞動檢查機構近5年對該公司工程執行勞動檢查,發現有立即危險之虞處,局部停工56次,共裁罰近1400萬元,後續仍會針對該營造公司積極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