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冠霖/整理報導
新北市中和發生一起嚴重的縱火案,造成9死2傷的悲劇。23日好房網TV直播節目《律師娘當家》節目中,也探討到租房時,若房間不慎失火的話應該由誰來負責,來賓吳存富律師給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可道律師事務所吳存富律師表示,由於此案的李姓犯人是蓄意縱火犯,只要縱火就涉及刑事責任,會處以7年以上的無期徒刑。非故意的失火罪則是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若不小心失火燒到別人的東西也有刑事責任,這項規定並不只限於房子。
若是自己租屋在外,房間不小心失火該怎麼辦?吳存富表示,房東責任比房客還重,因為房東屬於獲有利益的人,房子的屋況、瓦斯管線、電路管線,是屬於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上,因此房東要負比較重的法律責任。
火災風險誰負責。(圖片擷取自好房TV)
相對的,根據民法432條,房客同時也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好租屋處。如果房客在使用上發生重大過失,例如使用租屋處烤肉、裝設太多電器,把租屋處當成烘焙坊之類的非常規使用,才會需要負責。不然一般失火,房東要和房客求償都是很困難的。
因此律師建議房東應該要投保高額的火災險,以免在發生重大公安意外被求償卻沒錢可付的窘境。而且房東應該要隨時注意屋況,並請專業的水電師傅、消防業者進行稽核,減少意外發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