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啟芳/高雄報導
42歲黃姓男子上身赤膊,3日凌晨2時在鳳山八德路一棟5樓公寓的4樓外牆攀爬,住戶發現報警他卻揚言跳樓,經對峙5小時才乖乖就範;警方在黃男身上沒查到任何贓物,訊後依社維法「深夜遊蕩,行跡可疑」處1000元罰鍰。
黃姓男子上身赤膊,3日凌晨2時在鳳山八德路一棟5樓公寓的4樓外牆攀爬,住戶發現報警。(張啟芳翻攝)
警方表示,民眾報案指稱有竊嫌攀爬欲入侵住宅,趕到時發現黃男已呆坐在4樓陽台遮雨棚石棉遮陽板上。
警方說,黃男作勢揚言要跳樓,警消人員除在樓頂勸說,另聯繫黃男親友到場,並於地面鋪設充氣氣墊,直到早上7時,黃男忍不住日曬沿梯子爬回頂樓,由警方戒護帶回。
警方發現黃男有恐嚇、妨害自由前科,上身打赤膊是因在攀爬過程衣服被勾破,懷疑其可能想侵入住宅偷東西,但搜索身上並未發現任何行竊工具。
警訊時,他矢口否認有偷竊意圖,只稱為搭設鷹架工人,因搭計程車和司機發生爭執被黑衣人追砍至陽台上不敢下來。
警方說,黃男戶籍在新竹,目前住在鳳山區文東街伯父家,是鷹架工人,該公寓大門沒上鎖,黃男直接進入後上到頂樓,再翻牆爬到4樓住戶外,由於黃男並未進入住宅裡,無法以竊盜未遂論處,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4條「深夜遊蕩,行跡可疑」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