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立勳、張潼/台北報導
美河市案、萬隆案被徵收地主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昨日做出第732號解釋,大眾捷運法允許徵收交通事業外的毗鄰地,用於捷運聯合開發案,已侵害人民財產權,規定違憲。但北市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昨天晚間強調,此次大法官是針對「毗鄰地開發」有違憲情形進行解釋,但美河市聯合開發案是依法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辦理捷運建設與開發,並非以「毗鄰地」方式開發。

張澤雄強調,經查確實有25個聯開基地在地主申請或同意下,以毗鄰地劃入聯開範圍,但依據當時《大眾捷運法》及土地開發辦法辦理並無爭議。然而,美河市案的基地並不在其中,因此,就目前情況來看,並沒有賠償的問題。
對於地主請求補償土地漲價差額,張澤雄說,這部分還言之過早。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則表示,因此案牽涉法律、金額計算,所以需經過市府內部開會討論並通盤檢討後,才能有明確回覆。但林鶴明說,北市府會尊重大法官會議釋憲的結果,未來市府在徵收土地若涉及人民權益的時候,應該要更審慎保障人民的權益。有關市府相關聯合開發案的問題,會請捷運局等相關局處彙整相關資料並進行通盤的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