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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讓小孩設籍避房地合一稅 5年後賣屋傻了「竟有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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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游智文/綜合報導
 
賣房子要繳房地合一稅,持有10年內稅率從20%至45%,不少多屋族提早布局,將名下其他房子,先讓未成年子女設籍,等滿六年,就可符合自住條件,出售時即可享有自住10%優惠稅率及400萬元免稅額。
 
新北市一位民眾5年多前也這麼做,最近股市下跌,打算委託仲介出售房子,以為只要繳少少稅,但向地政士詢問後,當場傻眼,竟然不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0%,也沒有400萬免稅額。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問題出在法令規定「未成年子女」設籍,要滿六年,才符合自住,而這位民眾讓小孩設籍時,小孩已13歲,設籍僅5年就已變成「成年子女」,導致要件不符,錯失優惠稅率跟免稅額。
 
鄭文在表示,為鼓勵自住、長期持有,房地合一稅法規定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六年,且交易前六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可享有優惠稅率及免額。
 
上述民眾,因夫妻兩人名下都有房子,5年多前購屋以後,即安排當時未成年兒子設籍,5年來沒有營業,也沒有出租,近期因為房市不好,股市又重跌,而房子持有已近六年,因此打算委託仲介出售。
 
不過向地政士請教才發現大事不妙,原來小孩設籍時13歲,設籍5年後就滿18歲,已經成年,因不符設籍人要件,必須重新將所有權人本人或是配偶辦峻戶籍登記滿6年後,才會有400萬元的免稅額及10%的優惠稅率。
 
鄭文在提醒,另外一種情況也要小心,如果戶籍只有未成年小孩,小孩11歲時設籍在房地產所在地,父母親沒有共同設籍,在沒有出租、營業的情況下,連續滿6年是17歲,但第8年要出售房屋時,未成年的小孩已經19歲,和自用住宅400萬元免稅額及10%課徵所得稅又擦身而過,要件不符,只能適用20%稅率。
 
他表示,最好的方法還是以房屋所有權人本人或是配偶為設籍人,避免未來的設籍人成年後,設籍人要件不符。如果真的是名下房屋太多,分身乏術無法完成設籍,也要記得在小孩成年前,將本人或配偶的戶籍登記遷入,才能享受優惠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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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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