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郭韋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轉移引發關注,由於長庚醫療法人承諾10年內完成包括腦中風、心肌梗塞、高危險妊娠、重症早產新生兒等緊急醫療處置照顧能力,是打敗高醫大拿下經營權主因,不過市議員陳麗娜提出質疑,以大同醫院區域醫院規模沒有空間擴增急重症醫療量能,周邊也無腹地,長庚不斷開支票,但能不能兌現是一大問號,不排除開議後請議會成立調查小組。
陳麗娜表示,年初有消息傳出市府早已內定要給長庚,數月前長庚某高層就曾透露,市府已主動找他們談接手大同醫院。早在今年4月,也有大同醫護人員接獲來自長庚洽詢電話,問換手後的留任意願。
陳麗娜說,若屬實,表示市府早已決心把高醫踢走,後面的公開評選只是掩人耳目;也有人指出長庚醫療人力不足,得標後就開始挖角,光是從安泰醫院就挖來3位婦產科醫師,這樣急就章的做法市民當然會不安。
陳麗娜指出,高醫首先提出設置公衛基金4000萬,長庚也願意比照辦理,顯然長庚獲得充分協商機會,高醫並沒有,這樣甄選恐淪為黑箱作業。
陳麗娜質疑,只占甄選配分10%的權利金,成為決定因素,衛生局徵選案提出權利金底價2477萬3395元,據了解高醫提出9000萬,更重要是權利金只占配分10%,就算權利金較低也不會出現很大比分差距。她說,市府多收一點錢,申請者就可能為節省成本而犧牲醫療品質、或加重對醫護人員的壓榨,這難道是醫療外包的初衷?
陳麗娜也質疑大同醫院設中重症醫療的說法,到底是衛生局想設,還是長庚自己提出?若衛生局要設,何不在招商前公布需求?長庚承諾擴增急重症醫療並從23科增加到36科,但大同醫院周邊已無腹地,如何達成承諾讓人充滿懷疑。
對於議會成立調查小組,衛生局表示尊重,並強調在合約下強力監督長庚達成承諾,未照合約履行會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