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定宇/綜合報導
新北高工地下停車場花費5.8億元興建,地下三層增設217格汽車停車位、733格機車停車位,今年1月底開放營運,汽車月租3500元、機車300元,但月租民眾日前停車卻發現臨停車多因此滿位無法入場,抱怨蓋停車場把周圍機車格取消,強迫民眾租車位又不保留租客權益。議員卓冠廷要求交通局檢討停車量能,自治條例已說明不得固定車位,停車場抽籤公告及租賃契約書即有載明。
新北市土城新北高工地下停車場花費5.8億元興建,新設地下三層217格汽車停車位、733格機車停車位,汽車月租最高3500元、機車最高300元,日前有機車格月租車主遇滿位無法停車,不滿在「我是土城人」臉書社團抱怨新北市府做好停車場把四周圍機車格全部取消,變相強迫民眾去租停車位,又沒有保留繳費者權益。版主留言卻引發網友批評「合約自己沒看清楚,怪別人沒跟你說,你怎麼不抱怨自己?」
新北市議員卓冠廷對此表示,新北高工地下停車場是居民期待已久前瞻案件,但交通局在規劃過程中針對機車位部分有沒有妥善考量周邊停車整體需求?若周邊機車位取消、把機車趕往地下停車場,卻沒有提供足夠車位,那沒有達到擴充整體停車量能效果,交通局不能兩手一攤只說車位不夠,而要將整體區段停車量能重新檢討。
卓冠廷說,除機車停車位問題以外,自己與在地學成里長戴有利也希望爭取市府妥善規劃「捷運轉乘優惠」,因新北高工停車場是距離捷運海山站最近新北公有停車場,應思考民眾使用停車轉乘優惠達到鼓勵使用大眾運輸效果,讓新北高工停車場功能更完整。
新北交通局對此表示,依「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月票及臨時停放車輛均應依序駛入公有停車場,並依場內劃設的車格位停放,且不得固定車位,以達全民資源共享。且於原停車場抽籤公告及租賃契約書即有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