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出爐,但補助產品未必人人適用,有立委建議應發消費券。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發消費券相當於發現金,民眾拿消費券替代日常開支,並無新增消費,缺少槓桿效益、乘數效益,刺激內需效果不好。
毛治國也以2009年發放800多億元消費券經驗為例,需立法院通過特別預算,還要印刷、發放、兌換,時間程序冗長,對於目前要「即刻」救經濟成長而言,可行性不高。
考量以上兩大原因,今次決定只針對特定產品發放補助,刺激經濟之餘,也可達到多重政策目標。
國發會主委杜紫軍以補助節能家電為例,若每台售價2萬元,政府補助2,000元,消費乘數效果為十倍,還能帶動家電製造、經銷等相關產業鏈受益,總體效果比發放消費券成效還大。
經濟部評估,以其投入30.8億元補助經費為例,將帶動產值近280億元。
外界也質疑,為了申請2,000元的補助,民眾要備齊購買發票、載明購機型號、檢附商品保證卡、電費收據影本、身分證影本等,向相關機關申請;程序繁複,補助變擾民,不如直接在購買時折抵。
杜紫軍對此表示,此舉是為能保證消費者享受到政府補助的精神,若直接由業者折抵,恐怕業者會將「補助」與「業者優惠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