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在台灣出售房屋會衍生的交易稅,包含奢侈稅、財產交易所得與土增稅,其中2011年上路的奢侈稅規範出售持有2年內房屋,須課徵交易總價10%至15%的稅金;而財產交易所得目前則有3種申報方式,包括按房屋評定現值乘上當地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標準,另外則是按照「房屋所佔比例」實質認定,除此之外還有財政部規範的豪宅申報方式;而土增稅則是漲價歸公,按照公告土地現值課徵10%至40%的稅率。
房地合一業者多認為,最關鍵的課稅方式應採分離課稅。(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房地合一稅的改革,就是將課徵「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與「土地部分」的土增稅,不再分開課稅,尤其現行建物衍生的財產交易所得是納入年度綜合所得稅,而土地則是交易時依照公告土地現值課徵土增稅。
未來房地合一後,就不課徵財產交易所得,而是依據房產交易課徵「資本利得稅」,但依目前財政部現行的架構,未來房產交易時仍需繳納土增稅,並扣除房地產交易成本之後,再計算資本利得稅。
對於未來實質課稅的方向,甲山林廣告總經理張境在指出,第1、一定要採「分離課稅」,稅率應該比照證所稅7.5%起跳,若政府採併入綜所稅課徵,那麼依照所得級距,民眾很容易就被課徵40%,這樣非常不公平。
第2、他認為應該制定「日出條款」新制實施後買進再適用,第3、由於制度尚未改純熟,且市場需要有適應時間,因此建議從2017年預計上路時間再往後延至2020年施行。第4、實價登錄資料不足,過去沒有實價成本的交易,稅率該怎麼制定?若政府忽略此處,恐怕實價課稅會有很大的後遺症。
力麒建設董事長郭淑珍則認為,房地合一後奢侈稅一定得退場,尤其奢侈稅不分盈虧皆得課徵,甚至閉鎖2年時限對民眾買賣影響深遠。她也認為,採取分離課稅是比較合理,但未來制定方針應該要為全民荷包是否縮水、是否公平去做考量,政府不應為了稅收才制定房地合一稅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