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新經濟移民法》將延續《外國攬才專法》之概念,除月薪達16萬(160K)之特定外籍專才外,新增月薪52K之一般外籍專才,居留5年且平均每年待滿183天就可申請永居,盼其投入5+2產業、數位創新產業。
陳美伶說,鬆綁一般專業人才來台,主要為強化延攬國家發展所需之人才,包含5+2產業中的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藥等,以及數位創新產業中的人工智慧、雲端運算等。

現行特定外籍專才需連續在台居留5年,每年待滿183天才可申請永久居留,未來將放寬為在台居留3年,且平均每年待滿183天即可適用;一般外籍專才則是連續在台居留5年,平均每年待滿183年就可申請永久居留。
若符合上述兩條件,且在台取得碩博士學歷永居資格,可再折抵1~2年;其配偶及子女也一併放寬依親居留工作權,得在台從事專才工作,以及相同取得永居之條件。
雇主條件部分也同步放寬,過去聘雇外籍專業人才資本額需達新台幣500萬元、營業額則需1,000萬元,未來免除所有限制,不過需為5+2產業、數位創新產業等國家重點產業。未來專門性、技術性工作職業類別將改以負面表列,換句話說,大幅鬆綁可招聘外籍專才的行業,高中及國中小學也可聘僱外籍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