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針對交通部因Uber司機今日陳情,以來不及在10月6日執法緩衝期內通過計程車駕駛執業登記證考試,研議再延長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執法期限一事,台灣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下午發出新聞稿指出,交通部先前已給Uber四個月緩衝期,現在大可協調監理單位加開考試場次,交通部若在法規外給予緩衝期,全台九萬名計程車駕駛將再上街向總統請願。
計程車示意圖。圖/pixabay
計程車也發表聲明表示:
一、片面延長執法緩衝期形同公權力棄守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已於今年六月生效,Uber 現行以派遣租賃車充當計程車載客之行為已屬違法,當時考量Uber司機轉業問題也在法規中明訂4個月執法緩衝期,早已給予轉業合法之合理期限。若交通部片面宣布延長緩衝期, 除有違法問題以外,形同政府公權力棄守,鼓勵非法營業者藉口不受法律規範。
二、 建請交通部協調加開考試場次,勿開法令後門
業者表示,縱認Uber司機主張考試不及屬實,但僅需加開考試場次及增加每場次應考人數即可解決,也只會增加行政協調及部分經費,甚至可以協調民間公、工、協會協 助共同辦理即可解決,何以需要以違法放寬執法期之方式處理?當初規畫四個月緩衝期即已考量計算過Uber司機轉業考試的需求,何以Uber司機前三個月不積極參加考試或反應場次不足,而在最後一個月才藉口延緩執法?此舉顯屬託辭, 也請交通部不要自我打臉。
三、 Uber技術性杯葛拒絕合法納管,藐視台灣法規
業者指出,Uber在倫敦及歐洲等地依照當地法規申請運輸派遣執照,2017 年甚至因為性侵 及管理問題嚴重,還曾被倫敦市政府撤銷營運執照,後來Uber CEO 出面道歉承 認錯誤,並承諾改善之後才又取得暫時的營運許可,可見Uber在其他國家願意 申請派遣執照,但台灣Uber卻故意一再假借資訊帄台的理由拒絕申請網約車派 遣業執照,關鍵的因素是不願意接受納管及公帄地承擔運輸業責任,這明顯是藐 視台灣法規及公權力的行為!Uber 司機今天更以考試不及為由要求延緩法規執法期限。
此例一開,政府公權力崩盤,所有無照執業之律師、密醫或非法業者都 可以主張「來不及取得證照」所以政府應再給予執法緩衝期不得處罰無照營業行 為,法律規範的意義何在?交通部未能跟上美國及歐盟政府開始嚴格規範Uber的腳步,反而想要以出賣公權力及政府誠信的方式向非法業者妥協?那以後非法業者都藉口來不及取得執照就能獲得法規豁免?
計程車聯盟表示,若交通部確定要以此違法且毫無正當性之理由延長Uber非法營 運之保護傘,全台九萬名計程車駕駛將上街向小英總統請願,表達基層駕駛對政府缺 乏誠信且掩護非法業者害死合法司機的最大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