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琮恩/綜合報導
勞基法規定,勞工加班費以分計算,但公務人員職場保障不受該法限制,加班時數未滿1小時無法計入。台大醫院醫療人員分為公務人員、非公務人員2類,基層表示,該院作為公立醫院龍頭,應率先加入人事行政總處「加班餘數合併計算」試辦計畫,但台大醫院近期回函,以經費不足影響經營,及其他公職醫學中心未加入為由,拒絕參與。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舉辦「台大醫院欠薪理直氣壯?政院放任機關當慣老闆!」記者會。台大醫院公職護理師白紹煒表示,在工會及立委合作爭取下,輪班公務員納入加班於數併計的試辦範圍,台大醫院作為醫界龍頭,本應率先試辦,日前交出的「評估結果報告書」,卻以「會大幅增加經營成本、影響經營費用」與「其他具規模醫院如台北榮總並未加入」為由,拒絕加入試辦計畫。
「難道醫院引以為傲的醫療品質,是建立在壓榨基層員工的前提上?」白紹煒指出,輪班醫護不是為了賺取「經常被刁難申報」的加班費而晚下班,醫院內部討論時甚至以「避免加班申請浮濫」作為拒絕加入試辦計畫的理由,形同把醫院員工視為薪水小偷。醫院院長吳明賢日前才在論壇中提到健保點值攤扣不合理,為何勞工做了事卻拿不到錢,就是合理?
立法委員王婉諭則說,2019年大法官釋字785號即指出公務人員工時及超時服勤補償缺乏規範,經各界爭取,促成公務員服勤時數上限、輪休間隔、休息時間等規範,加班黑數卻仍然嚴重。人事行政總處推出加班餘數試辦計畫,但卻排除輪班人員。此計畫應該一體適用,不該讓公務機關個字裁量,甚至向台大醫院以經營困難為由,拒絕參與。
王婉諭也提到,醫院以參與計畫就會影響病人安全為由,脈絡非常不清楚,說法簡直是情緒勒索、壓榨基層人員,若連公立醫院龍頭都不願執行,哪有醫院願意加入。護理人力正在流失,政府要真正改善環境,才能留住在第一線付出的基層人員。
台大醫院人事室主任譚潔芝表示,醫院重視同仁權益,試辦計畫內容經各單位審慎考量,因組織規模龐大,各類班別繁多,應由組織編制較小的醫院先試辦,台大醫院再評估得失、妥善規劃,才能避免制度不斷變更,影響其他同仁權益。
「參與試辦計畫與否是人事行政總處給醫院的裁量空間,醫院若未妥善考量,試辦後若發生不可挽回之事,醫院恐被咎責。」醫院人事室組長鄭桂琪說,台大醫院人事相關費用係由醫院自有財源因應,考量醫院收入受限全民健保難有大幅度提升,且經費是一個「大池子」,多給加班費其他經費就會減少,醫院還要採購儀器、進行教學等;113年軍公教調薪,對醫院來說也是一筆經費負擔。
人事行政總處專門委員江美芳表示,差勤管理是機關權責,應由主管機關考量機構屬性、差勤系統是否資訊化等,考量勤務特殊性,訂定框架性規範,再決定是否試辦。至於目前是否有機關承諾參與試辦計畫,江美芳未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