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有「華隆條款」之稱的舊制勞退足額提撥新制已上路第3年,雇主依法必須在每年3月底前,為當年符合退休條件、但仍在職的勞退舊制勞工先撥足勞退金。勞動部指出,截至今年7月為止,已足額提撥舊制勞退準備金的事業單位家數達97%,但有超過9成的未足額提撥企業,都是30人以下的中小型企業。
據統計,未足額提撥的事業單位中,30人以下事業單位占92%,5人以下的更占了71.2%,未足額的30人至100人企業則為4.7%,百人以上企業約1%。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各地方勞工局處訪查發現,規模小的事業單位在資金調度規劃上較有困難,「無法一次拿出這麼一大筆錢」。
有「華隆條款」之稱的舊制勞退足額提撥新制已上路第3年,雇主依法必須在每年3月底前,為當年符合退休條件、但仍在職的勞退舊制勞工先撥足勞退金。圖╱美聯社
未足額提撥、未能向地方勞工局處說明的事業單位,依法將可開罰9萬到45萬元罰鍰,且可連續處罰,目前適用於舊制勞退的勞工約有95萬人、10.4萬家事業單位。
孫碧霞說,今年度已開出31張罰單,其中罰金達21萬元的「最大單」為登記在台北市的中小型製造業者,由於未能提出有效還款計畫而挨罰。
至於公家單位部分,有適用舊制的技工、工友、清潔人員等包括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也有未足額提撥狀況。勞退新制2005年7月上路後,針對適用勞退舊制的員工,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隔年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的退休金,並應於隔年3月底前補足退休準備金差額,今年為實施第3年,提撥率已明顯較前兩年提升,但勞動部也呼籲,為了維護勞工權益和避免受罰,建議事業單位應持續檢視額度和補足差額,另也能向主管機關提出分期還款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