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裕珍/綜合報導
新竹市政府發放每月3千元安老津貼給65歲以上長者,但要求2009年元旦之前就設籍竹市的規定12年來未調整,不少民代接獲陳情認為規定過嚴,請命要求市府放寬;市府表示,津貼預算已隨社會高齡化連年增加,放寬規定不但會使預算再增加,也依舊會有公平性問題,市府立場確實難為,需評估財政狀況多方衡量。
新竹市發放安老津貼起源在1998年市長蔡仁堅任內,每月發放3千元,後歷經林政則、許明財時代陸續調整過設籍時間、排富條款與金額,最後1次調整為2010年。發放對象為設籍竹市時間為民國2009年1月1日前並居住竹市的年滿65歲長者。
議員吳國寶表示,許多長輩設籍竹市10多年,但不符2009年元旦前就入籍,建議時間點放寬至2013年元旦;議員孫鍚洲也建議發放條件改為設籍期間滿45年,福利才不會因短暫遷戶籍被取消;議員蕭志潔則建議設籍時間要延長3到5年才公平。
新竹市社會處表示,安老津貼預算逐年增加,每年都要多編3到5千萬元,經費已從2015年9億元增至明年13億元,若放寬設籍時間至2019年元旦,估計要再多編3億元。此外,放寬遷移戶籍也會有公平性問題,市府立場確實為難。
社會處強調,市府照顧長輩措施多元,安老津貼之外還有重陽敬老金、老人共餐、免費假牙與敬老卡等。津貼議題會再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