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綜合報導
群創(3481)公告休假規畫,內部系統將統一扣假,強制員工休假。勞動部24日表示,特休和補休都是由勞工安排,雇主不能強制員工休那一天,群創公告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動部建議群創,公司有困難,要先跟勞工協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現在尚未到強制休假日,群創可以不實施。勞動部已請各地方政府勞工局了解情況,員工可申訴,屆時進行勞檢,屬實就開罰。
群創公告指出,2022年9月12、13日、10月5至7日為休假日,內部系統會統一扣假,扣假順序為彈休、特休及補休假別,甚至公司先給借假(特別預給假),明年再抵沖等。
黃維琛表示,勞基法第38條明訂,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黃維琛表示,雇主未與勞工協調,片面公告規定特休假,違反勞基法第38條規定,可罰2萬至100萬。
根據勞基法第24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應支付加班費。黃維琛表示,勞工加班應給加班費,除非勞工想改補休,否則雇主應給付加班費,群創片面要勞工休補休已違法。因群創為上市公司,違反此法條,加重罰5至100萬元。
至於群創公告提到優先扣「彈休」,黃維琛表示,這是當初因應一例一休上路後,19天的國定假日改成12天,有些事業單位另給勞工七天的彈性休假可運用,但如何運用彈休要看當時勞資雙方的約定,這七天是究竟由勞工安排、或是勞資協商、或是雇主在特定情況可強制排休,群創須在不違反先前協議下,運用彈休。實際上很有可能這七天彈休都用完了。
黃維琛表示,群創公告還提到預借明年特休假,「這更扯了」。特休假是一年一年計,今年和明年是兩碼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