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巧璉/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日前通過「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條例將騎樓分4類,其中第3類是公告1.5公尺有限度通用,換言之,讓攤商得以名正言順設攤,但必須留通道讓人通行。議員吳益政說,過去攤商在騎樓擺攤常跑給警察追,如今商家有規定可依循,也留路給行人通行,減少紛爭是多贏。
條例中將騎樓分為4類,一是公告完全公眾使用型,如SOGO百貨公司前,全為人行通道。二是公告商圈自治條例型,如新崛江。三是公告1.5公尺有限度通用型。四則為未公告型(暫為待定區),未來可視需求、發展變更。
工務局表示,「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以工務局為主管機關,但騎樓的管理非常複雜,真正執行時還是會回歸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仍有諸多挑戰。
吳益政推對騎樓管理多年,「過去把騎樓等同於人行道,等於用管道路方式管騎樓」,遇爭議就用道路處罰條例開單,商家、攤商跑給警察追。吳說,許多騎樓不在商圈內仍有不少商業行為,這些可用第三類有限度通用型去管,商家有規定可依循,也留路給行人通行,減少爭議是多贏。
民眾吳先生在鳳山鬧區經營生活百貨,部分商品層架擺在騎樓展示,他說,「有法可依循很好!過去常常遇檢舉就要收罰單,但放眼望去哪個騎樓沒做生意?」市民黃小姐認為,有騎樓管理條例很好,但後續仍須有執法配套,「有些店家真的把騎樓、人行道塞滿,人都無法通過!」
工務局表示,工務局目前在做的為騎樓兩邊的順平,有補助方案促進通行順利。騎樓若為私有,需取得同意書,但依道交條例,騎樓視同道路,即使住戶反對也不能違反通行權,此為公共事務,可以執行公權力。現在自治條例限縮於有公告部分、未公告部分,剛開始可能先從商圈推起。
吳益政說,在巴黎騎樓是最美的風景,店家將桌椅擺在戶外,遊客偏愛在戶外用餐、看報,成為風景中的一環,在台灣管理騎樓的方式應進步。另外也需搭配騎樓整平計畫,統一騎樓的規格才能讓市容更整齊、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