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8877

買地上權宅 房貸利息可抵稅

#地上權 #房貸 #利息 #抵稅 #政策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且在課稅年度辦竣戶籍登記,期間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其所繳的房貸利息,可列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

購買地上權房屋者,且在課稅年度辦竣戶籍登記,期間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其所繳的房貸利息,可列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購買地上權房屋者,且在課稅年度辦竣戶籍登記,期間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其所繳的房貸利息,可列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房屋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以當年實際支付利息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在不超過30萬元限度內申報扣除,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

而個人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其交易視同房屋交易,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僅取得房屋使用權,就形式外觀與經濟實質而言,與購買房屋並無不同。

考量取得房屋使用權者及取得房屋所有權者的租稅公平,去年財政部核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若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並在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該房屋供自用住宅使用而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以該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比照所得稅法第17條購屋借款利息扣除的規定,檢附房屋使用權擔保借款繳息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每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可列舉扣除。

而若是因貸款銀行變動,則僅得就原始貸款未償還額度內所支付的利息列報,並於申報時檢附轉貸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等。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