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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股臨會 11日起受理董事提名

#大同 #欣同 #股東 #林宏信 #經營權
工商時報記者沈美幸/台北報導
 
欣同及新大同兩公司主導的大同股東臨時會10月21日登場,改選六席董事、三席獨董,欣同董事長林宏信3日宣布,9月11日~22日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23日完成審查,並且表態支持林文淵出任大同董事長。
 
與此同時,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遲遲未表態是否參與大同股臨會,據了解,公司派顧忌萬一推派董事及獨董人選,形同認可股臨會合法;不參加又怕市場派勢力集結,一旦持股過半順利召開股臨會,屆時百年大同經營權將變天。
 
大同股臨會,11日起受理董事提名。圖為林文淵/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林文淵是帶領董事會及各門專業經理人團隊改造大同不二人選。(本報資料照片)
 
林宏信表示,他與新大同董事長楊榮光開會討論後,由他擔任大同股臨會主席,尋求所有股東支持,欣同及新大同尚未決定董事提名人選,他下周會與楊榮光討論是否共同提名一或二席董事,還是單獨提名;但他未與王光祥陣營討論提名董事相關事宜。
 
林宏信指出,三年前新大同持股2.4萬張、欣同持股1.6萬張,6月底股東會時新大同持股4萬多張、欣同持股2.8萬張,7月底兩公司持股減少1千張以內,目前兩公司持股維持7萬張以上,持股逾3%。楊榮光則強調,依6月持股,市場派合計股權近六成,可囊括過半董事席次。林宏信說,他支持有經營能力的股東擔任董事長,王光祥推舉林文淵擔任大同董事長,是他可接受且合適的人選。
 
大同則表示,大同一向重視所有股東權益,亦尊重小股東經合法申請有召集股臨會權利,但本次經濟部核准新大同與欣同召開股臨會有二大問題,首先是大同董事會持續運作,欣同及新大同以公司法173條第4項申請不符原法律規定,大同已經依法提出訴願。
 
其次是鄭文逸違法炒股被重判13年6個月,鄭文逸實際控制新大同與欣同,兩公司被核准召集股臨會,無異承認鄭文逸得保有其炒股犯罪所得,並以該贓物行使股東會召集權、提名權,對國家法制是極大的衝擊與挑戰。
沈美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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