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整理報導
今年5月首度課徵「囤房稅」,屬於「非自用」的房屋,修法後持有稅負已全面上升,屆時房東恐怕會很有感。不過,房東出租作為營利事業使用的稅率,卻遠比出租給他人做住家使用的稅率還低,不利於自住的租屋族。因此,財政部建議,各縣市可考慮調高「營業用」房屋稅的稅率。
北市如果調高營業用房屋稅,對於小型店家恐怕又是一大負擔。(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囤房稅去年修法後,部分縣市將擁有3棟以上非自住房屋者,房屋稅稅率訂為3.6%,但營業用房屋法定稅率為3~5%,目前各縣市大多採最低稅率3%,而台北市就是一例。財政部認為,北市營業用房屋稅率目前為3%,已比住家用房屋中的「非自住」(出租供他人做為住家)房屋,低了0.6%。若適度拉高稅率,重稅不利租屋族的疑慮即可獲得解決。
以一棟現值200萬元的房子為例,房屋所有權人名下若有3棟以上房產,其中1戶位於台北市,但是是租出給他人作為營利事業使用,房屋稅約為6萬,但若是出租給他人做住家用,稅負就會增加到7.2萬元。
對於財政部的建議,台北市稅捐處長黃素津回應,營業用房屋稅課徵對象包括許多的小商店,如果調高稅率,商家恐怕會轉嫁給消費者,影響物價,所以暫時不考慮調整。她也說,部門知道有人為了節稅就將住家轉為商業用,但還是必須符合條件才能轉,且不管訂定什麼法令,一定會有人鑽漏洞,不可能完全防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