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張穎齊/台北報導
北市囤房稅自2014年起依「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採2.4%、3.6%的差別稅率課徵,市府後來提出修正案,改為房屋起造人在1年內未售出者,房屋稅按現值1.5%課徵,1年後恢復3.6%課徵,比現行版本年限短1年。但此案與先前議員所提出過的2種版本,均於25日議會大會提出,以致吵成一團,最後決議3案都付法規委員會討論。
北市府依《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房屋起造人持有待銷售的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3年內未出售者,按現值課1.5%稅,3年後恢復課3.6%稅。
房屋起造人在1年內未售出者,房屋稅按現值1.5%課徵,1年後恢復3.6%課徵,比現行版本年限短1年。圖/中時資料照
但為避免建商囤房不賣,議員邱威傑也提出他去年提過的修正案,將年限改為1年半內未出售,課2.4%房屋稅,之後恢復課3.6%稅;議員陳建銘也提案,刪除起造建商的優惠稅率,直接課3.6%稅。
不過,因邱、陳的版本都已順利一讀進入法規委員會,只剩北市府所提的案,恐遭到卡關,但3案於25日都在議會大會再提出,惹得議員們吵成一團,直呼怎會有3案都提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