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在外租屋的民眾最怕房子簽約了,卻沒注意到「隱形嫌惡設施」,加上所謂雜音、景觀等,即便構成影響居住品質的原因,但這類擁有個人主觀判斷的「嫌惡設施」,恐怕入住簽約前也不易寫入合約,因此打算租屋的民眾,最好多留意以下5項隱形嫌惡設施。
有5種租屋狀況不能解約,要謹慎選擇居住環境。(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1、對外窗面後陽台
打算承租公寓分租套房、雅房的民眾,往往會先從租屋平台看物件照片,有些人注重通風,因此一定會挑選有對外窗的房型,不過,室內對外窗面後陽台雖代表有「對外窗」,但後陽台若是放置洗衣機及屬於曬衣服的地方,這個對外窗等於一點功效都沒有。尤其注重隱私的人,幾乎難開窗,甚至最怕遇到半夜洗衣服的室友會擾人清夢。
2、公園、學校旁
有些低於附近行情的物件,仔細在網路上研究,竟是在學校、公園旁,這時不少租客見獵心喜,想馬上去看屋。不過,若想租在學校、公園旁,偶爾享受綠意與學校運動空間,最好選擇隔1幢建物的地點,否則公園、學校早晨相當嘈雜,這時睡不安穩想解約也不容易。
3、主幹道旁未必好
主要幹道房屋感覺棟距寬,似乎比較討喜,往往因車流量大,即便有對外窗但沙塵容易進入屋內,對外窗的效用也不高,甚至還得忍受高分貝的車潮聲音。
4、山景怡人是步道
不少租客希望入住「離塵又不離城」的地方,因此看到有山景的物件便為之雀躍,但不少在市區的山景宅,住家的這頭看過去是一片翠綠,殊不知山裏頭有健行步道,晨間運動的阿公嬤們入山林,一旁的山景宅不但沒有景觀隱私優勢,還會被聲音干擾。
5、冬季暖屋,夏季可能是烤箱
民眾冬季租屋一定要注意座向,尤其往往冬天看屋時覺得格外溫暖,夏季可能是炎熱的西曬屋,因西曬讓人無法住下去的房子,這樣的理由也根本不能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