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北市勞動局針對設籍北市,110年10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期間「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失業勞工子女11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費用補助申請,申請至今年3月31日截止。
臺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公立高中職補助5,000元,就讀私立高中職補助1萬2,000元、就讀公立大專院校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院校補助最高,達2萬6,000元。
陳信瑜提到,此次因應疫情,建議符合資格的民眾,可至「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下載取得戶籍資料及109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後,連同其餘申請應備文件,透過市民服務大平台提出線上申請,降低臨櫃申請時產生的接觸群聚風險。
陳信瑜進一步說明,關於申請條件,只要設籍北市的非自願離職勞工及其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合計在148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的高中職或大專院校,未領有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或是就學費用補助,都可提出申請。
勞動局統計,110年度申請件數265件中,有174件合格、91件不合格,合格率66%,受惠人數計195人,共計補助430萬4﹐744元;陳信瑜提醒,不合格原因多為重複請領相同補助,或申請人失業超過6個月。
勞動局補充,申請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110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申請書。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封面影本。
3、在學子女11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繳款單及完成繳款證明單影本。
4、最近一次的「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5、申請人及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