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莊旻靜/竹縣報導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提出興建第六公墓納骨塔工程,將規畫10萬個塔位,當地反對興建居民組成自救會,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自救會昨天於新竹縣政府前宣布勝訴結果,提出重新選址等訴求,民政處長邱靖雅代表接下陳情書。
數十名自救會成員昨齊聚新竹縣政府前,喊出「重新選址,守護鳳崎」等口號,要求縣府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廢止納骨塔興辦事業計畫,及要竹北市公所重新選址、重新環評,也要求新竹縣主動退場老舊環評並整合殯葬設施。
反鳳崎納骨塔自救會指出,納骨塔預定地的上方有大型社區及學校,有安全疑慮,呼籲重新選址。(莊旻靜攝)
竹北市公所提出的納骨塔興建案,1993年由台灣省政府通過環評,當時計畫興建約1.95萬個塔位,竹北市公所於2018年8月增至10萬,並通過新竹縣環保局環境差異影響評估。
位於山坡及步道不妥
反鳳崎納骨塔自救會成員不服,認為選址位置不妥,上方有住家,且位於山坡及步道,憂心有土石流,多次發起抗議,2019年7月向北高院提起行政訴訟,判決結果4月15日出爐,自救會勝訴,意即市公所無法依計興建10萬量體的納骨塔,須依舊環評的1.95萬設計,送縣府核准。
市長表示再開會討論
竹北市長何淦銘30日受訪指出,他尚未看到判決書,是否另外選址、提起上訴,仍須開會討論。
新竹縣政府環保局昨指出,竹縣環評委員會由各領域專家組成,並以普通多數決通過決議,審核過程絕對經得起考驗。
邱靖雅則指出,尚未收到竹北市公所的納骨塔興辦事業資料,若有,未來審核會重視民眾意見,審慎面對各公所提出的納骨塔興建案。
竹北市大義里長曾台安也是自救會成員,他聲明,自救會並非反對興建納骨塔,而是位址不對,鄰近500公尺的第六公墓與納骨塔預計興建址高低落差達80公尺,而且預定址上方還有2大型社區及學校,且以10萬量體計算,未來興建後,掃墓出入也成一大問題,他也呼籲,不該竹北市東區蓋大樓、西區蓋納骨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