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南投縣人豪鋁業公司老闆江人參父子,為減省廢爐渣、集塵灰清理費用,涉嫌交由未領有清除許可的亞家公司任意堆置多達七百公噸,並不實申報掩飾,減省1256萬元費用;檢方昨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江氏父子、亞家公司老闆張家銘,並以三人拿全體國人健康安全及生態環境永續發展等公眾利益為賭注,請法官妥適量刑。

檢察官黃嘉生說,廢鋁爐渣在我國屬一般事業廢棄物,遇水容易產生化學變化,有高度易燃性、刺激性、對人體有害、具溶出性,不當處置可能會汙染環境或導致形成有毒惡臭氣體,威脅環境安全,須交由具備專業處理能力,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者妥當清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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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人豪鋁業公司涉嫌將700公噸廢爐渣、集塵灰交由未領有清除許可的亞家公司任意堆置,檢方昨起訴業者3人。 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中市環保局人員2019年6月稽查發現沙鹿亞家公司堆置197公噸廢鋁爐渣,檢方查出,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止,人豪公司由貨運業者載運含鋁成分甚低廢爐鋁渣及集塵灰等廢棄物太空包,至亞家公司沙鹿廠堆置,前後700公噸,共省下1256萬元清除處理費用。
江氏父子為掩飾廢鋁爐渣交給非法業者處理,2017年開始向環保署不實短報製程所產出之廢鋁爐渣及集塵灰實際產出量。
另亞家公司被環保局查獲後,人豪公司向南投縣環保局申請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製程方式,誆稱已有先進技術足使製程中所產出廢鋁爐渣全數透過廠內設備循環再利用,獲同意核備變更,製造合法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