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林麗玉/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任期僅剩1年多,大巨蛋預計今年底竣工,議員陳義洲質疑,市府違反「市有公用房地出租使用辦法」,火速4天簽核公文,將大巨蛋旁光復南路快車道承租給遠雄做為地下停車場專用引道,已經違法。未來若光復南路、市民大道塞車,恐讓市府基層承辦員成替死鬼,市府表示,專用引道是經市府整體評估核定,符合公益性及必要性。
陳義洲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表示,市府去年10月簽核同意遠雄承租光復南路快車道,供作大巨蛋地下停車場的專用引道,但北市府竟無依法在簽呈載明,是否妨害光復南路、市民大道的道路使用,火速短短幾天就將公文簽核。
議員陳義洲質疑,北市府將光復南路快車道租給遠雄,已違法,甚至未來若光復南路、市民大道塞車,恐讓市府基層承辦員成替死鬼。圖/北市議員陳義洲辦公室提供
「非常不合法、也不合理」,議員質疑,儘管遠雄提供大巨蛋左側兩車道供公共使用,但這兩條道路的容積早被遠雄用掉,現卻還要市府租光復南路快車道給大巨蛋用。
議員質疑,根據「北市公有房地出租使用辦法」第二條,北市市有房地需先經主管機關評估「須不妨害原用途或事業目的等才可出租」,但市府簽核的公文,卻只提到第三條採招標或申請,根本沒依法評估第二條,還以「火箭速度」4天就簽核通過。
財政局長陳家蓁表示,財政局是依光復南路的主管機關新工處評估,是否有妨害原使用目的,公文的確沒提到相關評估。新工處科長曹美惠表示,光復南路車行地下道已納大巨蛋開發計畫,也經市府整體評估核定,另,建管處也核發大巨蛋建照,核定過程都有各單位評估,符合公益性及必要性。
陳義洲說,他曾找新工處承辦人了解狀況,詢問是否知道市有房地出租,須先評估要不妨害原用途?結果承辦員竟說「我新來的!」
議員轟,北市府之所以不敢在簽呈註明「評估無妨礙原來使用」,應是不敢寫。質疑未來市民大道、光復南路若大塞車,要讓承辦員背多大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