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 怎麼辦?焦點特蒐

明知凶宅還買 屋主被告詐欺不起訴

明知凶宅還買 屋主被告詐欺不起訴

凶宅 怎麼辦?整理報導/桃園市一名王姓女子,3年前經過友人介紹,向47歲的簡姓女子購買大溪一間房屋,去年王女要將房屋賣給林姓女子,林女卻通過街坊鄰居發現簡女的弟弟5年前曾在屋內燒炭自殺,拒絕買屋,王女怒告簡女詐欺,但桃園地檢調查,王女早在買屋前就已知此事,昨將簡女以不起訴處分。
路人被撞死在屋外 不算凶宅

路人被撞死在屋外 不算凶宅

凶宅 怎麼辦?整理報導/王姓女子前年以810萬元在楠梓買下1棟透天厝,簽約後認為房子6年前曾因酒駕事件,有人遭撞進屋內死亡成為兇宅,要求賣方返還頭期款115萬元,一審雖判她勝訴,但二審認定死者是死在隔壁騎樓,判她敗訴,全案定讞。
出租黃金宅1秒變凶宅 房東怕怕NO.1 

出租黃金宅1秒變凶宅 房東怕怕NO.1 

凶宅 怎麼辦?整理報導/北市大安區科技大樓捷運站10日發生婦人跳樓事件,一樓多為商家店面,租金、房價恐受影響。不過,讓房東最害怕的,是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讓出租的黃金宅1秒變凶宅,即使事後得到法律或「凶宅險」的補償,恐怕也彌補不了房價、租金「腰斬」的損失。專家建議事先預防勝於事後補償,否則「提告」反而讓你家的凶宅更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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