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婉玉/綜合報導
今年以來廢塑膠及廢紙進口量大增,關務署表示,除產業回收產業利用的廢棄物外,廢塑膠及廢紙的進口都要檢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的同意文件才能進口。廢棄物一向是海關查核重點,7月接獲環保署函請對進口廢紙及廢塑料加強邊境查驗後,海關已將抽驗比率提高一倍。
中國大陸今年啟動禁廢令後,不再接收歐美國家的廢棄物,而台灣今年在短短7個月內,進口廢紙、廢棄塑膠袋累積突破100萬噸,創歷年新高。全球廢棄物大量流入台灣,也衝擊台灣回收系統、造成國內回收價格下跌。
百萬噸洋垃圾進口台灣,將衝擊國內回收業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關務署表示,依據廢塑膠及廢紙的輸入規定,若屬環保署公告的「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進口報單填列免驗通關代碼「EPH90000000001」,即可據以辦理報關進口。
若不是「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的種類,就要檢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的同意文件才能進口。海關會核憑環保署的簽審,比對相符訊息,進行通關放行作業,也會定期將相關報單資料提供環保署。
海關官員表示,對於進口廢塑膠樣態疑似屬一般或有害事業廢棄物,會立即以通聯單電傳通知環保署環境督察大隊依權責認定,如屬未經許可的一般或有害事業廢棄物,會通知進口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規辦理退運,並移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環保局依法卓處。
海關統計,去(106)年廢塑料共退運7筆,今(107)年1月迄今退運12筆。
海關官員表示,一般事業廢棄物或有害事業廢棄物一向是海關查核重點,今年7月接獲環保署函請對進口廢紙及廢塑料加強邊境查驗,海關立即進行專案風險分析,並已將貨物抽驗比率提高一倍,以防止未經核准的

